溫泉定義
溫泉(hot spring或thermal spring)乃是指天然湧出之泉水或水蒸氣,其溫度必須比當地之年平均溫高出5度C以上,以台灣來說高於25度C就可以視為溫泉,所以比人體體溫要低的也可以稱作溫泉(引自陳肇夏,1994)。嚴格依照字面意義來說,溫泉應該指的是那些溫度略高於人體的泉水(warm spring),但事實上不管是比人體體溫低的泉水或高溫的泉水(hot spring),甚至沸騰泉(boiling spring)和蒸汽都包含在內。
根據中華民國溫泉法中,溫泉的定義是符合溫泉基準之溫泉水及水蒸氣(含溶於溫泉水中之氣體)。溫泉水包括自然湧出或人為抽取之溫水、冷水及水蒸氣(含溶於溫泉水中之氣體),在地表量測之溫度高於或等於30℃者;若溫度低於30℃之泉水,其水質符合溫泉水質成分標準者,亦視為溫泉。
日本溫泉法認為:地下湧出之溫水、礦水、及水蒸氣與其他氣體(碳氫化合物為主成分的天然瓦斯除外)。溫度:高於或等於25℃;如溫泉低於25℃,其水質符合之規定19種物質(日本溫泉法附表)其中一種以上者。
韓國溫泉法規定溫泉係指地下湧出,溫度高於或等於25℃之溫泉,水質成分對人體無害者。(但對水質成分並無規定)部分歐美國家,如義大利、法國、德國等國以高於20℃之泉水;美國則定在70F(21.1℃)以上者為溫泉。